再生能源售電業售電業務精進之研究(112-114 年)
計畫年度 112-114年
計畫名稱 再生能源售電業售電業務精進之研究
委託單位 台電公司綜合研究所
執行單位 研究一所
計畫摘要        伴隨106年《電業法》修正,開放綠能先行,以及為滿足國內企業綠電使用需求,再生能源轉供案例陸續啟動。台電公司於108年11月新增「再生能源售電業」營業項目,並於109年4月獲核發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將透過銷售自建綠電,活絡國內綠電市場交易。
台電公司已於111年9月初步完成一套具備帳務系統及對外服務功能之數據整合平台,供用戶查詢綠電使用及憑證資訊,並測試以區塊鏈技術於綠電交易的應用。惟為進一步提升台電公司未來再生能源售電業核心競爭力,規劃針對營運流程、帳務機制及該數據整合平台持續精進,包含平台各項功能優化、自行開立繳款通知單功能及電子發票服務平台之開發,以精進台電公司再生能源售電服務之潛力。
       然而,考量再生能源發電量會受到天氣因子等非人力可控制因素影響,進行綠電交易時,會因為發電案場實際發電量與預測電量有所差異(balancing risk)、用戶用電需求時段與發電案場發電時段無法契合而產生差異(shape/profile risk),以及因再生能源的不確定性致無法提供約定供電量或產生餘電(volume risk)等再生能源三大特殊風險因素而衍生損失。為因應以上之情形,以及確保台電公司與發電業者及用戶分別簽訂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平等,針對再生能源特性及不可抗力情況之合理處置,應探討及研析購電及售電契約條款訂定之公平及合理性,以避免任一方遭受較不公平損害之情事。
       有鑑於此,為協助台電公司針對再生能源三大特殊風險衍生之損失,分析合理之處置,並據以提出購售電契約條款內容之建議方案,以及精進再生能源購電及售電營運流程,優化與評估包含擴增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搭配新增數據整合平台開立繳款單等功能。
履歷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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